臺灣學童參加國際閱讀素養評量後發現:「在閱讀深度上,臺灣學童仍停留在字面或文章表面層次,高層次思考能力明顯落後,不習慣以較長的方式作答,或無法從文章中找到支持的理由。」也就是說,我們的孩子在閱讀時,往往是見樹不見林,無法理解文章真正的意涵,掌握主旨的能力相對弱勢。
所謂「閱讀素養」,根據PIRLS2006的定義:.學生能夠理解並運用書寫語言的能力
.能夠從各式各樣的文章中建構出意義
.能從閱讀中學習
.參與學校及生活中閱讀社群的活動
.由閱讀獲得樂趣
也就是說,閱讀素養包括:閱讀各式各樣文章、由閱讀中獲得樂趣、透過閱讀學習、形成閱讀社群各四個部分。
所以,回到我們的課堂裡,我們教學時,重點應放在孩子「讀到什麼?」(內容、形式)、「讀懂什麼?」(主旨)、「讀出什麼」(寫作風格)。也就是說,閱讀,應該要有策略與方法,而非重在生字、語詞逐字逐句講解。我曾經看過一位高年級老師在教導國語課時,還在教學生書空,習寫生字。設想,這位老師花了這麼多的時間在做識字、詞語的教學,又怎會有時間做閱讀理解與閱讀策略的教學呢?所以,對這位教師而言,「教不完」就是最大的隱憂。
臺灣的國小教科書課文長度,中年級大多約四百字,課數也較少,而香港、新加坡的課文長度約一千字到一千兩百字,且課數較多,他們似乎就少有「教不完」的困擾。其實不同課文有不同的教學方式,有的課文需要逐字逐句講解,有的則宜直接進行討論與辯證。
低年級的學生,以識字為主要核心,這是當然的;但是中、高年級的孩子,我們更須投注心力在教學生閱讀理解,我們更需要引導學生思考,除了形式外,文章的大意是說什麼?作者為何要這樣寫?文章主要要表達的是什麼?我們要教導孩子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或是以一個角度、二個思考的方向讓學生學習歸納、辯證。
我很喜歡「一個角度、二個思考」這樣的概念。也就是從文本中推論出一個論點,但必須從文本中找出二個支持的例據。以此閱讀觀念推論到寫作,更是非常好的方式。以「比讀書更重要的事」這題目為例,如果只專論一個主題,必須提出二個以上的理由或例子,這樣才有說服力。
教學不是為了尋找正確答案,而是協助學生主動去探究、去找資料、去想辦法解決問題。美國有一句諺語就是最佳註腳:
告訴我,我會忘記;
給我看,我會記得;
讓我參與,我會了解。
說話是本能,閱讀是習慣。我始終認為:「怎麼學」遠比「教什麼」重要。培養孩子的閱讀素養是在培養孩子的自學力,孩子能有自學力,就等於備好強壯羽翼,就可以無懼無恐的飛向21世紀的天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