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

寫作教學的視角練習

刊登於國語日報98.03.11第13版
寫作教學的視角練習 ~陳麗雲
在語文教學或寫作中,學生接觸的第一個敘事角度,通常是「第一人稱」的「我」。隨著年級漸長,在語文表達訓練或寫作教學時,我們會希望讓學生轉換視角,以「第二人稱」、「第三人稱」等不同視角練習寫作,豐富寫作歷程。但近來卻有任教於中學的老師們來函問道:現在的中學生,慣以第三人稱寫作,反而不會以第一人稱書寫?在指導上造成困擾?

筆者認為:讓學生以不同視角練習寫作,是提供不同思維與方向,使學生知道看待事務的角度是多元而豐富的。在不同人稱的敘寫中,以「第二人稱」書寫對中、小學生而言是最艱難的。學生需要比較多的範例與學習空間,才能轉換以「你」的思維看待事物。
然而,第一人稱中的「我」是較具體簡單的,中年級小學生能完成的篇章寫作,幾乎都是以「第一人稱」書寫,由身邊具體的人、事、物開始寫起,有觀察的具體對象,提供寫作的材料,才能培養敏銳的思緒。中年級小學生因其認知心理發展還處在具體邏輯思維階段,尚未完全過渡到抽象思維,故以「第三人稱」敘述稍有難度。但到了中學階段,抽象思維發展漸趨成熟,是能以「第三人稱」敘事的。提問的老師所提的中學生不會以「第一人稱」寫作,筆者認為或許是學生開始不慣以「第一人稱」書寫,而並非不會;亦即乃不為也,非不能也。


散文的書寫常會讓人有種錯覺,認為文章的內容即是作者自己親身的經歷寫照。筆者揣想:青少年在成長的尷尬階段,或許不願意在文章中太表露自己的想法,將自己暴露在大眾之下,造成對號入座的聯想。其實,包括許多散文名家,也常會有讀者將之文學創作的情節與作者本身實際生活產生直接連結,而產生若干困擾混淆。散文創作固然有許多親身經歷的描繪,但也有若干文學創作手法或深厚的情感可以投影在文章內。筆者認為,中學生既然能以「第三人稱」敘事,便應有以「第一人稱」書寫的能力。


寫作時,鼓勵學生盡量寫出自己想說的,表達內在真實情感為要;至於書寫的不同角度,只是文字表情達意的手段罷了,文章情真意切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