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4日 星期四

限制式寫作題型的技巧

此文稿麗雲發表於98.05.13 國語日報第13版

限制式寫作題型的技巧~陳麗雲
語文是學習一切所有學科的基礎。一如余光中教授所言:「語文是半徑,半徑有多大,文化的圓就有多大。」於是,各項閱讀結合寫作的運動,就在校園中如火如荼的展開了。

閱讀是寫作的基礎,從閱讀的訊息中提析寫作的規範和材料,能讓學生抓住重點,這也是目前許多應試作文流行的一個趨勢。目前有許多作文比賽或考試,是提供一段文章,請學生閱讀完內容之後,自訂題目,寫一篇作文。面對這樣的題型,該如何指導學生因應這方面的寫作呢?

筆者認為:寫作是強調創意的展發,故現在有許多限制式寫作的題型出現。例如根據所提供的材料或情境,自擬題目完成一篇文章。面對此題型,首先要斟酌並確定的是自己文章的指向。因為材料或情境傳遞的信息是多方面的,可以從不同角度思索。但要注意的是不能將多種立意都放在一篇文章中,一篇文章只能有一個主旨。若將材料或情境所提供的信息完全不加以選擇全數予以採用,只會使文章內容雜亂,主題不明。是故,當你經過斟酌,確定了文章主旨時,其實就如同你即將為射出的子彈選中了靶心,找到了重點。剩下的就是怎樣精心準備,仔細瞄準,讓子彈命中靶心了。

至於題目的訂定當然是很重要的。為文章下一個好題目,能為文章畫龍點睛,使作品更能吸引人,引起閱讀的欲望。那麼,要如何指導學生訂一個好的題目呢?

為文章訂一個生動漂亮的題目,實在絕非易事,它牽涉到作者本身的語文素養與修辭能力。能為文章訂一個適當又漂亮的題目,作者寫作文章的素養與功力絕對是不差的。如何為文章訂一個響亮又引人的題目呢?筆者建議應該善用修辭技巧。例如主題以寫「我的爸爸」、「我的媽媽」為例,可以善用比喻,讓題目成為「超人爸爸」、「八爪章魚媽媽」、「神奇魔術師」;或是利用誇飾「我的媽媽有八隻手」來敘述母親的忙碌辛勞;或善用轉化「微笑的太陽」……這樣的題目是否比「我的爸爸」、「我的媽媽」還要更生動、更具體形象化呢?

筆者曾經以我的父親為題寫過一篇文章,訂的標題是「原來,萬里長城也會老」,即是善用了比喻和轉化技巧,將父親比喻為永恆的屏障——萬里長城。文中敘及從沒想到頭上為我頂著那片天的那條巨龍——父親,竟然也會老,一如日漸傾圮的長城;但長城即使肌理斑駁,在作者心中,那還是一條永遠昂揚於歷史中,屹立不倒的偉大巨龍……。

又如,另一篇文章:「定居的候鳥」,筆者即是使用映襯技巧為之命題。候鳥應是隨著氣候南北遷移,尋求溫暖懷抱的,怎會定居呢?乍看是矛盾的。然,筆者認為當候鳥不再遠颺,甘心情願的定居在某處成為「留鳥」,那麼,必然是那個城市有神奇的魔力繫住了它,必然是那個城市留下了它的心,它已把那兒視為「家」,真正的「家」。心在哪兒,家就在哪兒。是故,以「定居的候鳥」為題,敘述漂泊的人兒找到溫暖的根,不再流浪。「定居的候鳥」這樣的題目,是否比「心的方向」更具巧思呢?

換言之,要為題目尋出創意的火花,裁製一身美麗新衣裳,就需善用修辭技巧,方能與眾不同。修辭是語言藝術之花,以陌生化的語言讓人眼睛一亮,令人耳目一新,讓題目閃亮鮮活起來。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修辭,真有那麼難嗎?


此文稿發表於98.04.15 國語日報第13版


修辭,真有那麼難嗎? ~陳麗雲

日前,報章雜誌與新聞媒體鬧得沸沸揚揚的「小四生考修辭」事件,在社會各界引起一片嘩然,彷彿老師真的故意刁難學生,彷彿「修辭」真的儼然成為壓垮學生學習國語文的最後一根稻草。甚至有人一提起「修辭」,就說非常受不了……這樣看待「修辭」,我個人覺得是非常不公允且失當的。

平心而論,「修辭」本身是無辜的。「修辭」講究的是語文的美感,是讓語文傳情達意的一種手段。學會「修辭」只會讓表達更適切,讓孩子更能感受語文的美。它,怎會有錯呢?然而,會造成這樣「教師抱歉、學生討厭、家長抱怨」的現象,我想,都是因為對「修辭教學」有了誤解。


首先,我們要釐清幾個觀念:
一、「修辭教學」不等於「修辭學」。
各媒體採訪的學者或是家長,都認為在國小教「修辭學」這中文系深奧的專業科目,太可怕了!其實,這是大大的誤會呀!我在國小教學現場服務二十年,我們教給學生的都是「修辭教學」而非「修辭學」。「修辭教學」不像「修辭學」講理論的研究與學派,它重視的是實用與欣賞。例如:「妹妹的臉紅了。」這是敘述句,加入修辭後變成:
妹妹的臉紅得像蘋果。(比喻)
連鮮紅的蘋果也嫉妒妹妹的臉頰。(轉化)
妹妹的臉頰飄出蘋果的芬芳。(移覺)
像這樣讓孩子由情境中感受表達的方式,讓語文臻至藝術的層次,讓表達能更雅緻,這就是「修辭教學」。這樣的教學,一點兒都不深奧,一點兒都不艱難,不是嗎?
二、語用才是學修辭的目的
語文是以實用為目的。所以「修辭教學」就應讓學生在生活中領受,在情境中感動。學了半天的「修辭」若只拿來考選擇題,題幹還不清楚,那當然會讓它離生活越來越遠,讓學子越來越討厭,而且達不到「修辭教學」真正的目的。我們教「修辭」應該讓學生學會運用,例如利用仿寫或擴寫來讓學生學會這個修辭技巧,讓學生在說話或寫作時學習實用,這才是學習語文的最佳方式。我相信不只是學修辭是如此,各種教學也應奠基於實用活用,這樣的教學才會有實質效益。
三、什麼年級教什麼修辭?
針對「小四生考修辭」這個問題,有許多老師有不同見解。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小四生能教哪些修辭?能考哪些修辭?「修辭教學」是該正視,且要有正確的觀念。什麼年級該教什麼修辭應該要有序列性,而且是配合學生的認知心理發展。例如,中年級教「譬喻」、「擬人」絕對沒有問題,但是教到「映襯」、「層遞」、「借代」就不適當。因為中年級孩子的思維還在具體思考階段,尚未過渡到抽象思維。所以,教師在進行「修辭教學」時,應配合孩子的認知發展予以教學,絕不能揠苗助長。
四、區分句型與修辭
所謂「目的句」、「假設句」、「因果句」……這都是屬於句型的範疇,並非我們經常講的「修辭」。勉強而言,可以說是消極修辭的一部份。和我們經常說的「譬喻」、「雙關」這些積極修辭的修辭格是不同的。所以,建議老師在出題時,題幹要清楚,而且應該將這些選項區分,以免讓學子更混淆。


為了提升學生語文程度,老師們認真的教學都應該予以掌聲。教學用對方法將事半功倍;反之,則會吃力不討好,甚至讓教學陷入險境。「一個學校裡可以沒有高樓大廈,但是不能沒有大師。」所謂的「大師」,就是認真的老師;每個認真的老師都是高度學習的。我相信:在語文教學的天空中,善用「修辭教學」會讓語文更瑰美,讓學子的語文能力更提升。這些,都端賴現場的老師們攜手努力。一般的老師講述,認真的老師解釋,優秀的老師示範,偉大的老師啟發。期待我們所有的教師與家長都往優秀、偉大的路途邁進,而不是讓學生在分數的磅秤中斤斤計較。

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

寫作教學的視角練習

刊登於國語日報98.03.11第13版
寫作教學的視角練習 ~陳麗雲
在語文教學或寫作中,學生接觸的第一個敘事角度,通常是「第一人稱」的「我」。隨著年級漸長,在語文表達訓練或寫作教學時,我們會希望讓學生轉換視角,以「第二人稱」、「第三人稱」等不同視角練習寫作,豐富寫作歷程。但近來卻有任教於中學的老師們來函問道:現在的中學生,慣以第三人稱寫作,反而不會以第一人稱書寫?在指導上造成困擾?

筆者認為:讓學生以不同視角練習寫作,是提供不同思維與方向,使學生知道看待事務的角度是多元而豐富的。在不同人稱的敘寫中,以「第二人稱」書寫對中、小學生而言是最艱難的。學生需要比較多的範例與學習空間,才能轉換以「你」的思維看待事物。
然而,第一人稱中的「我」是較具體簡單的,中年級小學生能完成的篇章寫作,幾乎都是以「第一人稱」書寫,由身邊具體的人、事、物開始寫起,有觀察的具體對象,提供寫作的材料,才能培養敏銳的思緒。中年級小學生因其認知心理發展還處在具體邏輯思維階段,尚未完全過渡到抽象思維,故以「第三人稱」敘述稍有難度。但到了中學階段,抽象思維發展漸趨成熟,是能以「第三人稱」敘事的。提問的老師所提的中學生不會以「第一人稱」寫作,筆者認為或許是學生開始不慣以「第一人稱」書寫,而並非不會;亦即乃不為也,非不能也。


散文的書寫常會讓人有種錯覺,認為文章的內容即是作者自己親身的經歷寫照。筆者揣想:青少年在成長的尷尬階段,或許不願意在文章中太表露自己的想法,將自己暴露在大眾之下,造成對號入座的聯想。其實,包括許多散文名家,也常會有讀者將之文學創作的情節與作者本身實際生活產生直接連結,而產生若干困擾混淆。散文創作固然有許多親身經歷的描繪,但也有若干文學創作手法或深厚的情感可以投影在文章內。筆者認為,中學生既然能以「第三人稱」敘事,便應有以「第一人稱」書寫的能力。


寫作時,鼓勵學生盡量寫出自己想說的,表達內在真實情感為要;至於書寫的不同角度,只是文字表情達意的手段罷了,文章情真意切是最重要的。